亚厦股份与龙焱能源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发展建筑光伏一体化战略
关键词:
建筑光伏一体化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厦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或“甲方”)与龙焱能源科技 (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焱能源”或“乙方”)于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签署《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龙焱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基于发展建筑光伏一体化战略的共同意愿,双方将分别发挥各自在建筑施工、光伏发电领域的优势,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市场拓展、方案设计、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担绿色发展的社会责任,助力国家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 公告显示,双方的合作内容为: (1)建筑光伏一体化市场的共同拓展:建筑全产业碳排放占社会总排放的50%左右,根据行业专家分析,若维持现有建筑节能政策标准与技术不变,碳达 峰时间预计在2038年左右,因此建筑行业节能减碳挑战空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通过双方强强联合,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搭建一个光伏与幕墙的创新平台,引导光伏产品的技术创新和光电建筑应用模式,以创新等方式来解决建筑行业碳排放难题。 (2)双方共同成立“亚厦-龙焱建筑光伏一体化联合实验室”(实验室合作事项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同),随着建筑业进入深层结构性调整,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日渐深入,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特点,结合甲方实际项目需求性、 乙方在碲化镉薄膜组件上的产品支持能力,整合行业资源,构建新型产业链关系, 打造幕墙施工企业和碲化镉薄膜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全产业链沟通平台,通过该联合实验室对建筑资源进行整合。 (3)合作成果分享,在适用法律及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愿意将本项目的共同研究部分共同申请专利,申请专利的权利以及专利权(如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为双方共有。若不申请专利,则双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 何第三方披露。联合试验室共同研究内容,双方可共同在相关领域发表文章(论文),同时对于共同研究部分产生的成果,双方应共同进行报奖,具体申报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项下任何共有的知识产权部分不影响本协议签订之前 双方各自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4)双方同意,在不涉及各自专利、专有技术及不损害第三者利益前提下, 实现信息共享,力求通过交流,使得双方在未来的合作中能探索出一条适合国内及海外市场的建筑光伏一体化投资、营运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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