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拟投建漳龙物流园9MWp分布式光伏电站
关键词:
屋顶光伏建筑光伏
9月14日,漳州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发新能源)与漳州漳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物流园)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漳发新能源在漳龙物流园(一期)无偿提供的场地内投资建设9MWp分布式光伏电站(最终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所发电量优先供漳龙物流园使用,剩余电量上网,漳龙物流园根据消纳电量享受相应折扣电价,项目合作期为25年。结合漳龙物流园区现有用电量及对未来用电量的合理预测,合作期内漳龙物流园预计需支付光伏电费4027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电费为准)。 漳龙物流园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集团)的子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漳州漳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一) 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漳州漳龙物流园区(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主要技术方案:乙方在甲方无偿提供的场地内建设9 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已建成的18栋建筑物建设装机6 MWp光伏电站,待5栋建筑物建设完工具备条件后建设装机3MWp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优先供甲方使用,多余电量上网,以实现甲方节能降耗。 3.本协议电站装机容量为预估值,最终以实际装机为准,由乙方分期实施建设。 4.项目建设方案:乙方负责该项目投资及建设;在合作期内,负责该项目运营、管理、维护以及在以上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无偿提供场地作为项目建设场所,并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工作。 (二) 项目实施期限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并网发电之日,项目合作期为25年。 (三) 项目结算方式 项目合作期内,甲方使用的电量以同时段国家电网购电电价的80%结算,若甲方全额消纳光伏电站所发电量时,则以同时段国家电网购电电价的75%结算。 (四) 项目资产所有权 1.乙方单独享有本项目资产所有权、碳排放交易收益权及各级政府给予本项目的补贴(若有)等。 2.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协议的解除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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