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编征集 | 《雄安新区建筑光伏一体化低碳设计与技术应用标准》参编单位征集
关键词:
BIPV光伏技术建筑光伏一体化太阳能建筑
与《“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相对应,2021年9月9日,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印发《雄安新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快速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水平……大力发展光伏瓦等建材型BIPV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一体化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建筑开展分布式光伏开发应用试点”。这一文件为雄安新区大规模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奠定了政策基础。同时,该文件也提出,要高品质推动“绿色建筑+”融合发展,要“强化系统集成设计、推动建筑技术与艺术、科技、健康与人文融合发展”;要“到2025年,建成一批利用可再生能源的零碳建筑示范项目,并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评估调整优化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列政策、标准、产业等,尽早实现建筑领域的碳达峰碳中和”。 根据《雄安新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雄安规建字[2022]41号),计划启动《雄安新区建筑光伏一体化低碳设计与技术应用标准》编制,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等相关标准规范相协调,加快推动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光伏系统与建筑本体的协调度、美观性,促进高品质绿色建筑的建设实践。
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雄安新区地方标准《雄安新区建筑光伏一体化低碳设计与技术应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经完成立项。《标准》从全生命周期出发,建立建筑美学结合雄安特色、建筑技术选择应用合理、安装施工保证质量等目标下的标准体系,促进雄安新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的高质量发展。 为保证标准编制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现邀请此领域技术积累雄厚的单位和专家共同参与本标准的编制。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申请参加编制工作(见参编回执表),请于 2022年 6 月 30 日前反馈至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机构、设计机构、行业协会、材料设备企业、组件系统企业、检测机构、应用企业等相关单位。要求参编单位在业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优先考虑参与编制过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单位。 参编单位推荐的起草人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1. 在“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列入参编单位名称; 2. 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中,列入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每个参编单位限 1 人); 3. 标准参编单位、起草人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1. 出席本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本标准相关座谈会、审查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共享本单位在行业统计指标和业务规则规范范畴内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参考; 3.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编制组成员单位对标准技术内容和编制质量全面负责,应为标准编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或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编制工作如期完成。 请有参编意向的单位将参编回执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主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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