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嘉华商业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关键词:
屋顶光伏建筑光伏
天津嘉华商业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2-3-47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嘉华商业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津东创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嘉华商业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可利用面积约17500平方米,拟建设1.4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招标范 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设备(包含组件)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质保等全部 交钥匙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参照合同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嘉华商业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嘉华商业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证件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两 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资质条件(1)设计:具有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施工:具有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或有投标资格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2)设计人员:设计负 责人1名,应具有投标资格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3)施工项目部人员要求正项目经理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 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 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部其他人员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均 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5、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 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单位不多于两家,投标 单位项目部成员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 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 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进行投标注意,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同时递交联合 体协议书。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30日16时30分 (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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