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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高效智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浙江省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10-07 10:33:25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键词:

屋顶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光储直柔

  9月29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规划提出:力争到 2025 年,浙江光伏产业强省、 分布式光伏发电大省地位日益巩固提升,形成以电池片、组件制造为龙头,集光伏应用产品开发、发电系统集成以及专 用辅料、设备制造等于一体的产业链体系,光伏产业产值突破2500亿元,光伏电池、组件产能分别突破90GW和110GW;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迈上新台阶,形成光伏制造规范公告企业30家以上、年营收超百亿元企业 6~8 家;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750万千瓦左右,分布式光伏装机比重超过 50%

  实施“尖兵”“领雁”计划,支持 光伏企业“揭榜挂帅”“赛马”攻关,抢先在钙钛矿电池、隧穿 氧化层钝化接触(TOPCon)、异质结(HJT)以及高效有机光伏材料、超薄薄膜、大尺寸硅片生长设备等关键领域取得 重大突破。

  按照“宜建尽建” 原则,推动省级开发区(园区)、物流园区、特色小镇工商 业屋顶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实施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发电安装“全覆盖”。高质 量推进 30 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行山区 26 县“光伏富裕”工程,大力发展户用光伏。加快利用通讯基站、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公路服务区等城市交 通基础设施,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展高效智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支持发展“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全面推进光伏在景观照明、路灯、城镇亮化工程中应用。支持光伏组件企业建立废弃光伏产品回收与利用处理网络体系。力争到 2025 年,全省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 30%。

  支持地方利用荒山 荒坡、废弃矿山等资源,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创新渔光、 农光、林光互补复合开发模式,合理合规发展复合光伏电站。加强光伏电站规划布局,鼓励有条件地区利用既有电网设施 按多能互补方式,有序建设多类型光伏电站,支持配套建设独立储能电站,力争“十四五”时期全省新增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 700 万千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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